近日,多地公积金迎来新一轮变化,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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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限制取消
提取方式也变了!
1.广东茂名:5月18日起,提高公积金提升频次
5月18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办理频次的公告》。

政策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Wc7nOOI4jxQ6fBpyUThJXw?version=5.0.0.91094&platform=mac
主要内容如下:
自2026年5月1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办理频次,由原每三个月办理一次,调整为每月办理一次。
2.山东烟台: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5月4日,烟台住房公积金出台最新优化调整,自2026年6月1日起实行。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7BXQlOViTts99HLTu1Wdfw
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缴存人或配偶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费,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资金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可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三)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可在取得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3.江西抚州: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5月15日,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优化公积金业务管理规定。

政策全文:
https://gjj.jxfz.gov.cn/zcfg/2560.htm
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增困难群众提取政策
低保缴存人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不低于200元。
(二)试行物业费提取公积金
缴存人及配偶在抚州缴自住住房物业费,1年内可凭发票提取,年度最高5000元;有未结清公积金房贷的夫妻账户需留存一月还贷本息,有逾期需先自行还清才可办理。
(三)上调租房提取额度
无自有住房租商品房,市区及临川、高新、东临、东乡区1500元/月,其他县1200元/月;租保障房、公租房按实际租金提取,已领取租房补贴的需相应扣减。
(四)拓宽既提又贷范围
职工家庭购房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后,仍可依规申请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或组合贷,提取 + 贷款总额不超购房总价。
(五)开放购房提取后还贷提取
已办购房提取的房产,若还有未结清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可按月度频次提取公积金还贷,额度不超当期还款额及近 12个月还款总额。
(六)直系亲属可互助还贷提取
还贷除本人及配偶公积金外,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补足还贷差额,支持异地贷款。
4.大连:拟取消提取时间限制
4月22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HvPRHtq3P63SdrmR0686PQ
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
取消不同提取情形及同一提取情形中不同提取依据申请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取消提前全部偿还商业贷款或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后需在12个月内申请提取的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时间。
(二)取消部分住房消费类提取缴存时间限制
对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以及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电梯更新改造等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取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缴存时间限制。
5.黑龙江黑河:新增公积金可提取购买车库
5月14日,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政策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Z2XrZ9KFkDThjuY6CgLsYA?scene=1_redirect
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缴存人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五年内有效证明材料,可多次(每年不超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购房款总额。
二、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车库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026年1月1日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车库的,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车库的车库款。
(二)提取额度
缴存人凭有效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车库款总额。

公积金缴存再出重大政策!
6月1日起执行
近期,山东、河南等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新政,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一致不再是强制规定!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比例单位和个人的可以不一致了!
具体情况如何?怎么操作?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河南商丘

政策原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40985
通知明确: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单位可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二、山东德州

政策原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41022
通知第二十二条明确: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当不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单位可在上述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账户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本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大家注意咯,这两份通知里最重要的信息就是“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要知道,在政府公文或规范性文件中,“应”和“宜”虽均为建议性用语,但法律效力和强制程度存在显著差异:
“应”为强制性规范,具有法律或行政约束力。表示“必须”“应当”,是义务性要求,无合理理由不得违反。
“宜”则为推荐性规范,属非强制性建议。表示“适宜”“最好”,提倡但不强制要求,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小编解答时间:
急用钱怎么把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
大家经常在问,着急用钱应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第三方提取住房公积金违法吗?今天来跟大家讲讲~
一、首先要明确: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违法!
虽然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提高、提取限制逐渐取消了,但是大家提取住房公积金也要合规合法提取。
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
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责令限期内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并可处违法所提款额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得提款额,并可处违法所提款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上海人社就公布了违法提取的案例:
案例1:
叶某,上海市杨浦区某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通过提供伪造的购房资料等非法手段,诱导部分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收取高达提取金额30%比例的手续费,牟取暴利。
最终,叶某被本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顺势捣毁一条完整的制假、售假、用假的“黑色产业链”,包括叶某在内多人被判刑。
案例2:
王某,因其本人不符合提取条件,遂通过“黑中介”伪造结婚证,与虚假配偶以共同购房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经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立案调查,查明其违法行为。
最终,王某被责令退回所提款项,中心申请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已执行到位。
二、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因地区政策不同可能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 购房相关提取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或者在农村或城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还贷相关提取
部分地区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还清房贷。
3. 租房相关提取
在无自有住房的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通常有额度限制。
4. 生活困难或特殊情形提取
主要包括3种情形:
低保或特困救助:职工被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可申请提取。
重大疾病: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
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5. 离职或退休提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部分地区规定,失业一定时间后(如2年以上)可提取公积金。
6. 其他情形
职工出国定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公积金。
三、应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情形,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大家可以在当地住房公积金app或者「支付宝」等渠道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 章 来 源: 51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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